2021年5月23日 星期日

「110年健美C級裁判講習」活動實施辦法

 

一、  依據中華民國110310日南市府教體處競字第1100133629號函辦理

二、計畫目標:為培育本市健身健美運動裁判,推廣健美運動,協助健美運動專業成

長。  

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中華民國健身健美協會

四、主辦單位:臺南市政府、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

五、承辦單位: 臺南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

六、活動地點劍橋大飯店台南店11樓會議室(台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二段271號)

七、活動時間民國110710(星期六)711(星期日)

八、參與對象: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公民,品性端正、身心健康,具備高中

(或同等學歷)以上學歷且實際從事健美運動者,均可報名參加。

九、報名期限:民國110618(星期五)以前,以掛號郵寄報名資料(如附註二)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寄至: 臺南市南區福吉一街41號,葉聰信總幹事收。

十、辦理方式

  ()課程內容(24小時

1.國家體育政策(4小時)

2.性別平等教育(2小時)

3.專項裁判術語-專項外語(6小時)

4.裁判職責與素養(2小時)

5.裁判倫理(2小時)

6.專項運動紀錄方法-含資訊科技運用(6小時)

7.專項裁判實務(2小時)

()活動特色:培育健美運動裁判人才,積級參與健美運動,提升競技水準。

十一、報名費: 每人新台幣6,000元(含研習教材、午餐及證照費),台南市市民及學生(109學年度在籍學生)享優惠價新台幣4,00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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