倘對本案有相關問題,請逕洽永華國民運動中心邱宛婷小姐,電話06-2986111分機310。
2020年9月14日 星期一
2020年8月17日 星期一
2020年8月9日 星期日
2020年8月5日 星期三
2020年6月10日 星期三
2020年6月8日 星期一
109年臺南市第18屆府城盃華人健美錦標賽競賽計畫
109年臺南市第18屆府城盃華人健美錦標賽競賽計畫
(109.02.15南市體處競字第1090064991核備在案)
一、 宗旨:為響應全民體育,提倡健美運動,促進活力健康,厚植國力,促進華人地區健美交流競技水準。
二、 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健美協會。
三、 主辦單位:臺南市政府、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。
四、 協辦單位:臺南市體育處、力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。
五、 承辦單位:臺南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。
六、 競賽時間:109年8月15日(星期六)下午1時30分起。
七、 競賽地點:臺南市勞工育樂中心大會議廳(臺南市南區南門路261號)。
八、裁判會議:109年8月15日(星期六)上午10時00分至10時30分
九、 過磅時間:109年8月15日(星期六)上午11時00分至12時00分止,逾時未過磅以棄權論。
十、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。採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(以7月31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)。
十一、報名地點:臺南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(臺南市南區福吉一街41號,電話:0920-763964)。
十二、選手資格:凡華人地區(含臺灣、香港、澳門、中國大陸)及亞洲國家等年滿16歲以上身體健壯者,均可報名參加(含僑生)。
十三、報名手續:
(一) 繳交身份證(或護照、居留證)正反面影本1份,個人報名費
伍佰元,團體報名費貳仟元,隨同報名表(如附件)掛號寄本會,未交報名費視同未報名(比賽現場恕不接受報名)。
(二) 為使現場音樂播放無誤,請於報名時一同繳交個人表演音樂(如無個人表演音樂,則統一由大會公用音樂撥放),請先行剪輯1分鐘長度(以參賽報名選手命名檔名), mail至magic6312@gmail.com,比賽現場恕不受理繳交表演音樂。
十三、報名組別:團體或個人均可(團體每隊至多8人,每一量級不得超
過2人)。
十四、競賽組別:
(一)男子健美組(Men’s Bodybuilding):
1.60公斤級:60公斤(含)以下。
2.65公斤級:60.01公斤至65公斤(含)。
3.70公斤級:65.01公斤至70公斤(含)。
4.75公斤級:70.01公斤至75公斤(含)。
5.80公斤級:75.01公斤至80公斤(含)。
6.85公斤級:80.01公斤至85公斤(含)。
7.90公斤級:85.01公斤至90公斤(含)。
8.+90公斤級:90.01公斤以上。
(二)男子青少年組(Junior’s Bodybuilding):
依亞洲健美聯盟規定,年齡23歲以下(1996年12月31日以後出
生者)。
1.75公斤級:75公斤(含)以下。
2.+75公斤級:75.01公斤以上。
(三)男子壯年組(Master’s Bodybuilding):不分級(45歲以上)
(四)男子形體組(Men’s Physique):
1.166cm以下組(166cm以下)
2.170cm以下組(166.01cm~170cm)
3.174cm以下組(170.01cm~174cm)
4.178cm以下組(174.01cm~178cm)
5.+178cm以上組(178.01cm以上)
(五)女子形體組(Women’s Physique):
1.163cm以下(163cm以下)
2.+163cm(163.01cm以上)
(六)女子比基尼組(Women’s Bikini):
1.163cm以下(163cm以下)
2.+163cm(163.01cm以上)
十五、裁判:由本會聘請合格裁判擔任之。
十六、團體錦標賽計分法:
各組錄取前6名,分別給予7、5、4、3、2、1分。 依各隊所得積分多寡決定團體名次,遇兩隊積分相同時,以得第1名積分多者為優勝,依此類推。
十七、競賽規則:採用最新國際健美比賽規則。
團體報名表下載
2020年5月25日 星期一
臺南市109C級健美教練講習活動計畫(109.7.11~12)
臺南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辦理
「109年健美C級教練講習」活動計畫
一、
計畫名稱:臺南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109年C級教練講習。
二、計畫依據:本會109年度行事曆。
三、計畫目標:為培育本市健身運動教練,推廣健美運動,協助運動人口倍增。
四、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健美協會。
五、主辦單位:臺南市政府、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。
六、協辦單位:臺南市體育處。
七、承辦單位: 臺南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。
八、活動地點:劍橋飯店臺南館11樓會議室(臺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二段269號)。
九、活動時間:民國109年7月11日(星期六)至7月12日(星期日)。
十、參與對象: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公民,品性端正、身心健康,具備高中(或同等學歷)以上學歷且實際從事健美運動者,均可報名參加。
十一、報名期限:民國109年6月26日(星期五)以前,以掛號郵寄報名資料(請檢
附報名表、附件資料,報名費,寄至:臺南市南區福吉一街41號,臺南
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葉聰信總幹事收。
十二、辦理方式
(一)計畫內容:
1. 體能訓練法-運動基礎體適能、功能性體適能
2. 生理學理論-肌肉生理
3. 運動規則-健美比賽規則、健美基本評審標準
4. 運動教練基本技能-運動處方設計及應用、健身器材實際操作
5. 戰略與戰術-健美規定姿勢講解
6. 運動營養-運動營養分析及應用
7. 技術指導-教練實務
8. 運動傷害防護-運動傷害、關節靈活運動
9. 禁藥課程-運動禁藥管制
(二)活動特色:培育各級運動教練人才,積級參與健美運動,擴大基層運動人口參與。
十三、報名費(含研習教材、午餐及證照費):預計35人
(一) 團體報名5人以上:$每人新台幣3,800元
(二) 團體報名10人以上:$每人新台幣3,500元
檔案下載
2020年5月3日 星期日
2020年4月29日 星期三
臺南市參加109年全民運動會健美代表隊選拔競賽參賽選手名單
臺南市參加109年全民運動會健美代表隊選拔競賽參賽選手名單
一、男子傳統健美組: 李弘丞 王鼎夫 魏大衛 施述豪 李世中 林治伯 鞏昱昭
二、男子形體組:李紫豪 馬佳慶 翁紹圃 莊玟譽 林欣翰 謝博靜 李昱璋 吳國禎 黃羿豪 方敬維
三、女子比基尼組:蔡梅芳 劉書妍 吳欣如 王俐茵
2020年4月27日 星期一
臺南市參加109年全民運動會健美代表隊選拔賽防疫資訊
臺南市參加109年全民運動會健美代表隊選拔賽防疫資訊
1.請參賽選手於競賽當日11:00~12:00進行過磅,並配合大會門口管制,進行體溫量測(體溫超過37度者不得進入會場)、實名制登錄、乾洗手清潔、配戴口罩、填寫健康聲明書等措施。
2.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-19(武漢肺炎),本次賽事不開放觀眾、親友等人進場,場內僅開放裁判、工作人員、及選手。
3.本次賽事膚色劑之使用以不油膩為原則,為統一管制人流,入場後請勿自行離開。
4.參賽選手請全程配戴口罩,並保持適當社交距離。
5.在賽會活動期間如有發燒(耳溫≧38℃)、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症狀,應主動向大會報告,以協助就醫事宜。
2020年4月12日 星期日
臺南市參加109年全民運動會健美代表隊選拔競賽規程補充說明(109.04.13):
臺南市參加109年全民運動會健美代表隊選拔競賽規程補充說明(109.04.13):
1.
競賽規程第九點(三)檢附參加 107~108 全國健美比賽前 6 名之獎狀影本,並親筆簽名切結。
說明:為報名時提供比賽成績參考,如無,並不影響報名資格。
2.
競賽規程第十四點(一)請穿著健美比賽規定服裝參加比賽,為維持場地清潔不上任何膚色劑,違者報請裁判長取消競賽資格。
說明:有關膚色劑之管制,以109年全民運動會健美技術手冊規定辦理: 禁止使用非規定之膚色劑、嬰兒油等油脂類塗抹劑,帶隊裁判制止無效後,報請裁判長取消比賽資格。膚色劑使用不油、不掉色、無亮粉。
3.因防疫措施,報名資料另請檢附選手健康聲明書。檔案下載
3.因防疫措施,報名資料另請檢附選手健康聲明書。檔案下載
2020年4月10日 星期五
2020年3月1日 星期日
「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案」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09年3月13日(五)止
一、依據「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臺南市政府為提昇運動水準,促進運動發展,鼓勵臺南市籍優秀運動選手為臺南市爭取榮譽,並協助其就業,特訂定「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」。
三、近十年內設籍本市(含原臺南縣市)之績優運動選手,於99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所獲參賽成績如符合上開要點規定,且具有高中(職)以上學歷,得提出就業輔導申請。
四、輔導就業職缺以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之約聘(僱、用)人員、臨時人員及清潔隊員等人員為主,並以排除須具備特殊專長或限定相關科系之職缺為原則。
五、請有意願者於109年3月13日(五)前檢送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親送或郵寄(郵戳為憑)至臺南市政府體育處,核定結果另函通知,核定為A+級選手由臺南市政府專案安置,B級及C級選手配合臺南市政府109年第1次約聘(僱、用)、臨時人員集中公開甄試期程以甄選方式辦理。
六、檢附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。
七、如有相關問題請詢問承辦人鄭嘉綺小姐,電話:06-2157691#204。
實施要點及申請表下載
二、臺南市政府為提昇運動水準,促進運動發展,鼓勵臺南市籍優秀運動選手為臺南市爭取榮譽,並協助其就業,特訂定「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」。
三、近十年內設籍本市(含原臺南縣市)之績優運動選手,於99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所獲參賽成績如符合上開要點規定,且具有高中(職)以上學歷,得提出就業輔導申請。
四、輔導就業職缺以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之約聘(僱、用)人員、臨時人員及清潔隊員等人員為主,並以排除須具備特殊專長或限定相關科系之職缺為原則。
五、請有意願者於109年3月13日(五)前檢送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親送或郵寄(郵戳為憑)至臺南市政府體育處,核定結果另函通知,核定為A+級選手由臺南市政府專案安置,B級及C級選手配合臺南市政府109年第1次約聘(僱、用)、臨時人員集中公開甄試期程以甄選方式辦理。
六、檢附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。
七、如有相關問題請詢問承辦人鄭嘉綺小姐,電話:06-2157691#204。
實施要點及申請表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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